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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振英為了打擊港獨無所不用其極,繼早前以吸毒作比喻後,最新說法是以學生說粗言穢語會被趕出校來比喻,來恐嚇學生不得在校園討論港獨。(photo by RTHK/網上圖片) 分享 facebook 港府為阻止港獨思潮在校園散播,無所不用其極,特首梁振英甚至不惜以說粗言穢語為比喻,比校園內討論港獨等同說髒話,「不犯法但會被趕出校園,沒有什麼討論空間」,他的政治智囊甚至進一步形容,把「港獨帶入中學」如同恐怖分子在學校,「教學生製造人肉炸彈,是如出一轍」,然而有關言論,卻被批評是在控制言論與箝制思想。港獨思潮因梁振英及港府的打壓,反而愈「禁」愈熱,梁振英23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例會前,公開回應學校在港獨問題上的處理,重申在學校宣傳港獨,並非言論自由的問題。他又以校規來解釋,直言「學校校規比社會上的法律更加嚴格,譬如一個同學在學校講粗口(粗言穢語),這是犯校規的,雖不犯法但是犯校規的。在社會上講粗口不會上法庭,但在學校講粗口,屢勸不改可能會被踢出校,這個完全不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問題。」他又強調,無論是歷史、政治、憲制安排、《基本法》的規定,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,稱「有甚麼可以討論的餘地呢?」事實上,香港部分排名較低的的學校,學生在校園說粗言穢語,本來就見怪不怪,而就算是梁振英本人的母校,也是香港傳統名校之一的英皇書院,學校的《學生操行扣分、記缺點、記過準則》顯示,「說或寫粗言穢語、做粗俗手勢或繪畫不雅圖案」只會被扣三個操守分,與「在校內使用手提電話」、「未經批准乘搭學校升降機」屬同一處分,可見梁振英形容「趕出校」的說法,實有跨大之嫌。行政會議成員、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24日在報章上撰文呼應,抨擊在中學宣傳港獨的行徑,文中批評「叛國港獨帶入中學」是令人髮指的行徑,「和中亞地區、恐怖分子進入學校,教學生製造人肉炸彈,是如出一轍。」問題是,教學生製造人肉炸彈是明顯的違法行為,而在現時法律下,說粗言穢語也因帶來滋擾及令人不安,有違法的可能(例如在港鐵列車上說粗言穢語會被罰款),惟討論港獨卻並不違法,但因政治立場不容於港共政權,因而成為言論禁區,既是模糊了法律跟政治,也誤導了市民。【更多精采內容,詳見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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